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和責任期限區(qū)別是什么
意外傷害保險期限實際上就是意外傷害險的保障期,而責任期限是指保險公司的理賠期,那你知道它們兩者的具體區(qū)別嗎?
1、被保險人享有的權利不同
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享有被保障的權利,只要發(fā)生了合同規(guī)定的事故,就能獲得賠付。責任期限內被保險人則享受獲得賠付的權利,只要接受保險公司的調查,確認事故符合合同規(guī)定就可以直接領取保險金。
2、期間長度不同
保險期限是從保險合同成立開始算起,到合同失效結束。不同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限是不同的,比如一年期的意外傷害險保險期限就是一年,而旅游意外傷害險的保險期限就是旅游期。責任期限一般是固定的,為180天。
3、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不同
保險期限內保險公司承擔的是被保險人轉嫁的風險,在意外傷害中這個風險就是意外事故。責任期限內保險公司承擔的是理賠責任,需要通過實地調查和材料審核履行。